本科试卷 、论文督导检查暂行办法-南京财经大学k8凯发(中国)与物流管理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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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试卷 、论文督导检查暂行办法

2021年10月04日 10:21 管理员 点击 :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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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试卷 、论文督导检查暂行办法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k8凯发(中国)与物流管理学院学院试卷 、论文各环节的规范管理 ,进一步提高k8凯发(中国)与物流管理学院试卷 、论文的质量 ,根据《南京财经大学k8凯发(中国)与物流管理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条例》等有关文件精神 ,制定此办法 。
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试卷包括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 、专业主干课 、专业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等类型课程的试卷 。

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论文指k8凯发(中国)与物流管理学院普招生本科毕业学位论文 。

第四条 主考教师为课程试卷相关资料的第一责任人 ,指导教师为论文相关资料的第一责任人 ,对试卷 、论文的质量与规范等要求负直接责任 。

第五条 试卷 、论文督导检查结果作为系(中心)教学单位考核 、奖惩以及系主任 、教师个人考核和评优的依据

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

第七条 k8凯发(中国)与物流管理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对试卷 、论文的监督检查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,教学秘书具体负责组织学院试卷 、论文监督检查工作 ,具体负责与学校教务处 、学校教学督导组 、院教学督导组的沟通与协调 。

第八条 教务秘书 、教学督导组成员 、系正副主任等在教学副院长的委托下具体实施试卷 、论文监督检查工作 。

第九条 教务秘书具体负责试卷 、论文督导检查计划安排 、现场组织 ,并负责收集 、整理和汇总督导检查工作记录 ,并归档保存 。

第十条 教务秘书应及时将试卷 、论文督导检查结果形成书面的检查简报 ,向分管教学副院长反馈督导检查结果 ,分管教学副院长及时向院领导和全院教师传达 。

第三章 督导检查时间

第十一条 每学期试卷的检查进行两次 ,一次安排在出卷环节 ,一般在每学期试卷集中上交学校教务处前 。另一次安排在试卷归档环节 ,一般在下一学期开学的前两周学校教学督导组检查前 。

第十二条 每学年论文的检查进行一次 ,一般安排在学校教学督导组检查前 ,可以和上一学期的试卷的督导检查同步进行 。

第四章 督导检查内容与要求

第十三条 试卷督导检查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:(1)试卷的质量状况和格式规范;(2)试卷评阅规范情况;(3)试卷资料完整情况;(4)试卷分析情况;(5)试卷成绩分布情况;(5)试卷相关责任人签字及责任履行情况等 。

第十四条 论文督导检查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:(1)论文相关资料齐全情况;(2)论文初稿修改情况;(3)论文成绩评价及分布情况;(4)论文相关责任人签字及责任履行情况等 。

第十五条 教学秘书根据分管教学副院长的委托制定督导检查计划 ,确定检查时间 、参与人员和检查范围 ,并负责通知督导检查小组成员 。

第十六条 督导检查成员对试卷 、论文认真进行检查 ,详细记载督导检查结果 ,形成书面督导检查记录 ,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。

    第十七条 督导检查成员在检查结束时应及时将检查记录交与教学秘书 ,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分管教学副院长进行专项汇报 。

第十八条 督导检查成员可以自行决定直接就试卷 、论文中的问题与相关教师进行沟通 ,相关教师应虚心接受督导检查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。

第十九条 针对学院教学督导组抽中的本科学位论文 、试卷中存在的问题 ,指导教师要根据督导联络员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的整改 ,并填写整改记录交与教学秘书 。

 

第六章 附则

    第二十三条  本办法本办法由k8凯发(中国)与物流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和修订 。

第二十四条  本办法自201511日执行 。